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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公布 自10月1日起施行
2020-08-18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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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程序,提高标准制定质量。《办法》包括总则、立项、起草和技术审查、批准和发布、复审和修订、附则等六章29条,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工信部提出行业标准制定或者修订的立项建议。提出立项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制定或者修订行业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适用范围等内容。工信部对立项建议、评估意见和初审意见进行研究,制定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没有不同意见或者相关意见已处理完毕的立项建议,工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制定并公布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其中,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完成时限等内容。行业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修订周期一般不超过18个月。

《办法》还指出,工信部对社会公众意见进行汇总、协调和处理,对没有不同意见或者相关意见已处理完毕的行业标准报批稿予以批准,编号并公告发布。同时,工信部依法组织行业标准的出版和备案,推动行业标准文本向社会免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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