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电信集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的规定,考虑到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人选举产生存在的实际问题,参照相关组织的做法,制定中国电信集团政研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理事、负责人选举办法如下:
一、理事会理事采取协商方式产生。由有关单位推荐,征得本人同意,经会员大会举手表决确认,超过半数通过。
二、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理事由研究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部门和会员单位协商提出建议人选,经中国电信集团公司领导审查,提交理事会选举。选举方式:会前将常务理事的基本情况发给全体理事,进行酝酿讨论,征求意见,必要时可根据理事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整。选举方式:举手表决,超过到会理事半数当选。
三、副秘书长以上的负责人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由研究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部门和会员单位充分协商,提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建议名单,经所在单位同意、集团公司领导审查,提交理事会选举。选举方式:会前将研究会负责人建议名单和简要情况介绍发给全体理事,进行酝酿讨论,征求意见。会上,举手表决,超过半数当选。
四、本选举办法经中国电信集团政研会筹备领导小组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本选举办法经2002年11月5日召开的中国电信集团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