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分公司党群工作部,北方9省(区、市)分公司综合部,号百公司党群工作部:
根据工作需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决定对中央企业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数据进行统计。请将你企业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有关党组织和党员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后,认真填写《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系统党组织、党员数据统计表》(见附件),并于6月24日前传真报至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本通知及数据统计表电子版均可在中国电信思想政治工作网内部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肖 飞
电 话:010-58501571
邮 件:xiaofei@chinatelecom.com.cn
传 真:010-58501564
附 件:《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系统党组织、党员数据统计表》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全系统党组织和党员数据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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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省级企业全系统 |
项 目 |
省级企业全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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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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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岁及以下党员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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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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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员工党员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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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总支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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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在岗工人党员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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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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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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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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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退职)党员数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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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党员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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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党员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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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此表统计数字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2、此表统计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省(区、市)分公司总部及所属在各地市的全资、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的党员,不包括参股企业。
3、第9栏包括营业员、服务员和保管员的党员数。
4、第11栏包括离休、退休、退职和内部退养且党组织关系在本企业的党员数,党组织关系已转入街道、社区和乡镇的不在统计之列。
5、第12栏包括公派或因私出国、出境逾期未归的党员;企业破产后尚未重新就业的党员;已离开本企业、但党组织关系尚未转出的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本企业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服务中心的党员;其他无业党员等。
6、第5栏=第8栏+第10栏+第11栏+第12栏。
7、统计过程中,相关栏解释参考中组部党员统计工作说明,如遇问题可致电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联系人:肖 飞 010-5850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