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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组织中国电信员工参加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投票的通知
  2007-09-05 17:21:12     

各省公司:

中国电信湖北省电信公司荆门分公司的刘芳艳(编号E13)已经进入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十大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请各省公司动员员工和员工家属为刘芳艳同志投票,通过一切方式推动她的票数处于领先位置。

投票地址:http://news.cctv.com/special/daode/12/


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

9月5日

 

全国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刘芳艳事迹(图)

  
CCTV.com  2007年08月30日 12:51  来源:CCTV.com  

  

刘芳艳

 

    刘芳艳,女,23岁,中共党员,湖北省电信有限公司荆门市分公司员工。


  刘芳艳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母亲自小两眼失明,父亲一人担起了养活妻子和儿女的重任。1998年父亲病倒了,经医院诊断,父亲患的是食道癌。为了给父亲治病,刘芳艳向亲戚、朋友求救,但亲人也大都因贫困而无能为力。无奈之下,她的脑子里生出一个大胆的念头:到县政府借钱帮父亲看病!14岁的刘芳艳鼓起勇气敲了县长办公室的门。在了解了刘芳艳家里的困难后,时任隆德县县长当即让民政部门给了刘芳艳1000元资助。不幸的是,父亲最后还是因病去世。从那一天起,14岁的刘芳艳和比她大18岁的哥哥就担负起了赡养母亲的重任。


  2003年,刘芳艳考入荆门职业技术学院。她带着暑期打工挣得的600元钱走进大学。得知她的家庭情况后,学校减免了她的全部学费,她也在学校勤工俭学,周末还跑到大街上做推销。不懈地劳动加上平时省吃俭用,她以每个月90元的开销过着自己的大学生活。2003年11月,刘芳艳的哥哥在为母亲准备了粮食和柴火之后,外出打工去了。从此,两年多没了音讯。


  2005年初,母亲在摸索着上山砍柴时,摔下了山崖。得知消息后,刘芳艳立即向学校请假,奔回家中。为了照顾母亲,她向学校请求休学一年。在母亲病情好转后,她又带着母亲到天津打工,准备赚钱照顾母亲,完成学业。


  2006年春节刚过,刘芳艳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带着母亲回到学校,边打工求学,边照顾母亲。为了能有更多的时间去陪母亲,刘芳艳养成了做事麻利的习惯。她说,每次上课的时候,她都会提醒自己:"你一定要听懂,下课了就没时间再来学习了。"刘芳艳的故事广为流传,源源不断的资助送到刘芳艳手中,但她分文未取。她把捐款交给学校,请学校把钱捐给贫困的学生。她说:"我靠自己的能力能够照顾好母亲,我希望能把钱捐给更需要的人。"


  2006年刘芳艳被中宣部、教育部、全国老龄办等6部门评选为十大中华孝亲敬老楷模。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投票规则

 

 

 

 

 发布时间: 2007-09-01 09:30 光明日报

 

编者按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举办了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全国各地群众踊跃提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推荐上报,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组委会确定308位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为广泛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今天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和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央视国际、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文明网刊登候选人的事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刊登全国道德模范选票、投票规则,接受公众投票。公示和投票从即日起到200799止,投票请寄至:全国道德模范选票专用信箱,邮编:100072。对候选人若有意见,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50号,邮编:100031;电话:0106601294266014594;电子信箱:ddmfbgs@163.com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平面媒体投票规则

  1.候选人代码由英文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字母ABCDE代表道德模范类别,数字(如01—66)代表候选人序号,候选人以姓氏笔画排序。

  2.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编号。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者空白,选票无效。

  3.填写选票时,请用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序号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

  4.每人限填一张选票,所选每类候选人不得超过10人,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共计不得超过50人,否则选票无效。

  5.受他人委托代投票的,需附有委托人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选票无效。

  6.凡已在网络上投票者,不得在报纸投票;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上剪下的选票均有效,但每人只限从中选择一种报纸上的选票投寄一次。

  7.选票用A4纸复印有效,但复印的选票必须与原票样大小一致,不得缩放。

  8.一封信件只能投寄一张选票,超出者按一张选票计算。

  9.选票请寄至:全国道德模范选票专用信箱,邮编:100072。装有选票的信封必须写明信件邮发地所在省份。

  10.投票应将标有全国道德模范选票字样的统一标识(附后)粘贴在信封正面邮编下方,标识复印有效。

  11.投票截止时间:选票在99日前(含当日)寄达有效,过期无效。

  12.为确保公正性,所有选票必须通过邮局投寄,组委会不接收其他方式运送的选票。如当地邮局通过邮路组织运送,请将选票送至: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邮通街1号,北京邮政中心局,联系电话:010—6519685465196855

  附: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投票信封标识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组委会办公室(代章)
                             2007830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网络投票启事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网络投票从91正式开始。网民可以登录央视国际网站,或点击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文明网等网站相关链接,进入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专题参加投票。网络投票规则附后。

附: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网络投票规则

  1.时间:9100:009924: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确定的308位候选人,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序。评选奖项共分五大类:全国十大助人为乐模范、全国十大见义勇为模范、全国十大诚实守信模范、全国十大敬业奉献模范、全国十大孝老爱亲模范。

  3.网络投票只能选择web网络投票或wap网络投票一种方式;凡已在报纸上投票者(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不得在网络投票。

  4.每位候选人限投1票,每类奖项最多投10票,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50票,否则无效。

  5.投票时,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目前所在省份为必填项,并确保真实,否则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6.一个身份证号限投票一次,若重复投票只选第一次结果计入。

  7.投票结束后,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将经过相关机构核对验证,筛除不合格选票。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

  8.此次投票数据将在国家统计局的指导监督下确保准确与权威性。

  9.本次网络投票属公益活动,投票一律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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